主公
主公,对主上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法正传》:“天下之人以是谓主公为贱贤也……将军宜启主公。”
主公,对主上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法正传》:“天下之人以是谓主公为贱贤也……将军宜启主公。”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秩比二千石,掌谏司过失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以张纮任之,与长史张昭并参谋议,地位很高,常一人随孙策征伐,一人主持留守事务。见《三国志·张纮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参谋议,或随军征伐,或主持留守事务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张紘
官名。隋初为尚衣局的主官,炀帝时改为奉御。宋复为尚衣局的主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衣局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东汉公府有法曹,主邮驿科程事;汉代郡亦置此职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,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,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。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
官名。东汉、魏、晋、南朝、北魏常作为“太仆”的尊称。南朝梁正式定为官称,十班,位列十二卿。管理畜牧事务,政令仰承尚书省驾部曹。辖南马牧、左右牧、龙厩、内外厩丞。陈沿置,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齐置为太仆寺长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道路交通的禁令。下士爵。属员有胥、徒若干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野庐氏,“掌达国道路,至于四畿”,“掌凡道禁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通达国道至于四畿,管交通秩序及道禁
即“彰愍宫”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始置金吾前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设,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,遇陈设卤簿,掌擎执方天戟二十四件,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学堂,巡警教练,派遣警务留学生,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酿酒及税收。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、课二万贯以上之地。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、副使、小都监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、副使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,司吏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