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客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主客清吏司次官,简称“主客司员外郎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主客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与司郎中共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汉一人。七年,增满洲一员。后改设二人,宗室、满洲各一人。初制正四品,顺治十六年改正五品,康熙九年(1670)定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主客清吏司併入仪制清吏司,遂裁。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主客清吏司次官,简称“主客司员外郎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主客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与司郎中共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汉一人。七年,增满洲一员。后改设二人,宗室、满洲各一人。初制正四品,顺治十六年改正五品,康熙九年(1670)定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主客清吏司併入仪制清吏司,遂裁。
察举科目之一。亦作惇厚、惇朴、敦朴。实行于汉代,大致是遇到日食、地震等灾异之后,帝王为表示罪己而采取的一种求贤措施。如《汉书·平帝纪》记“元始元年(公元元年)夏五月丁巳朔,日有蚀之。大赦天下。公卿、将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州长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①掌储奏钞档案之机构。唐朝置,门下省、吏部、兵部等机构内设有。以令史直曹,门下省十三人,吏部十三人,兵部十二人。五代沿置。宋朝于吏部置,掌受纳制敕及宣黄之甲,出给签符、优牒,并掌选人废置改名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专治天京各街道居民疾病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
①官署名。尚书台(省)诸郎曹之一。职掌水道工程舟楫桥梁之政令,具体事务分属都水使者(太舟卿)等官。设郎(郎中),资深者称侍郎。三国魏始置,或说隶左民尚书,或说隶度支尚书。西晋沿置,或说隶屯田(田曹、左
见“宝章阁”。官名,宋理宗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,掌佐学士保存好阁藏宁宗御制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见“校理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中侍中省中尚食局属官,员四人。佐中尚食典御等管理皇帝饮食,由宦官担任。
官名,汉于边郡置兵马掾,掌兵事。有时兵马掾和兵曹掾同时置。兵马掾位居兵曹掾之下。《后汉书·独行列传·刘茂》:“兵马掾严授虑有伏兵,苦谏止,不听。”郡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《后汉书·独行·刘茂传》记渔阳有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