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记主簿
官名,东汉置,为郡太守属吏,掌簿录书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巴传》注引《零陵先贤传》:“年十八,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。”
官名,东汉置,为郡太守属吏,掌簿录书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巴传》注引《零陵先贤传》:“年十八,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客省官员,次于客省使。宫名。辽置,为客省的佐官,地位在都客省、客省使之下。见“客省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,以选人充任,为太医局次官。
官名。西晋置,司隶校尉、诸州属吏。掌记录、缮写等秘书工作。官名,汉置,为郡府佐吏。汉代郡置主记室史,其属员有记室书佐,掌记录文书。其后,晋朝州置记室书佐,王国郡县置记室史,皆掌文书记录。见《后汉书·百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掌汴河、广济、蔡河漕运、桥梁、折斛、三税等事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于户部置,隶度支郎中。
宫观官名。南宋改管勾宫观置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,一人,初为从六品,后改从八品,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、宾客及王、王妃膳食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西汉太子妻妾名号,次于妃、良娣。十六国官之妻封孺人,八、九品官之母亦可封为八品孺人、汉亦置。太子妾名,位在妃、良娣之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卫太子史良娣,宣帝祖母也。太子有妃,有良娣、有孺子,妻妾凡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于五军都督府分置,专掌文牍。后革。
官名。宋朝置,以内侍充任,掌宫内符玺,从七品。官名。见“符宝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