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千石,本为俸禄级名,汉朝以谷为俸,其官级高低,以谷的石数为别。有时也指这一级俸禄的官。此处的二千石,指郡太守、郡尉及州的部分官员。墨绶,本意为黑色的印带,此处指六百石以上至二千石以下的官,这级官俸的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四品,隶上都留守司,职掌同大都兵马司。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设,置指挥使三员,副指挥使二员。
见“额驸”。
见“太史友”。官署名。商末西周始置,其长官称太史,掌管国王的册命和祭典等事。见于甲骨文和金文。
即太子翊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 (618)复名翊卫。
官名。见“上林丞”。
官名。明朝设提督织造太监南京一员、苏州一员、杭州一员,掌织造御用衣服等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
官名。明朝及清初各省按察司之副长官。明太祖朱元璋于吴元年(1367)始置。正四品。各省员额不等,视事之烦简而定。与按察佥事分道巡察,凡兵备、提学、抚民、巡海、清军、驿传、水利、屯田、招练、监军,各专事
见“都军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