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乌丸校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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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府卿

    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为十二卿之一,十三班,掌管金帛库藏出纳、关市税收,以供国家、宫廷用度。辖左右藏、上库、太仓、南北市诸令丞及各地关津。别置少府卿掌器物营造、冶铸织染等事。陈因之,三

  • 群牧判官

    官名。北宋群牧司属官,以京朝官充任。参见“群牧司”。

  • 尚牧所提举

    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尚牧所,属宣徽院,秩从五品,设提举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。

  • 外城工巡局

    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七月置,掌同内城工巡局。设会办外城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,下设监督、总办、帮办等。内部组织分为文案处、支应处、待质所、发审处。所属机构有内外城巡捕东分局,外城巡捕西

  • 皇木厂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,顺治(1644—1661) 初定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,差笔帖式二人管理。康熙二十六年(1687)通州木厂归通惠河分司管理。张家湾木厂由工部派满司官一人管理。四十年(170

  • 通州抽分竹木局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通州(今北京通县)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
  • 法医研究所

    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四日公布的《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,编审民、刑事案件的检定、检验,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。

  • 知应天府

    见“应天府尹”。

  • 正总朝医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秋,《幼主诏旨》封实天福吉春林为正总朝医,为天朝典官。可能是前期所置国医的易名。按太平天国官制,既有正就必有又正、副、又副诸员。参见“国医”。

  • 书启

    清代知县幕宾名。掌理书札文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