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什办事大臣
官名。清初置乌什副都统,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改设乌什办事大臣,掌乌什回城事务,兼管赛喇木拜城。属官有协领、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。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、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。
官名。清初置乌什副都统,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改设乌什办事大臣,掌乌什回城事务,兼管赛喇木拜城。属官有协领、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。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、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度规定,一定官阶的官员,积累一定任数、考数,可升任相应官职,如迪功郎以上改京官、文林郎以上改升朝官,即称合入。
犹言臣下、臣子、百官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·论》:“及其谢臣属,审废兴之命,与夫泥首衔玉者异日谈也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司寤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即下属官员、部下、属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(奉常)属官有太乐、太祝、太宰、太史、太卜、太医六令丞。”“(卫尉)属官有公车司马、卫士、旅贲三令丞。”“(太仆)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,各五丞一
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所总诸军属官,位兵马使下。宋朝为禁军中低级军职,隶属都一级统兵官,由都头、副都头或军使、副兵马使管辖,位都头、副都头下,将虞候上。低级军职名。宋代马步军“都”一级编制中有十
见“供庖务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秦置,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记“宣曲任氏之先,为督道仓吏。”“督道”为秦时仓名,见陈直《史记新证》。
即“枢密院副都承旨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医正上士佐官,正一命。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