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隋置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。置将军、郎将、校尉、直长、长史、司马、录事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监门府》。唐沿隋制,监门府置大将军、将军、中郎将等;龙朔二年改称“左右监门卫”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
清代内阁的内部机构。分南北两厅,主办秘书事务。南厅办理阁务,诸如收发及办理文稿,掌关防(内阁无印,对外行文,用典籍厅关防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及内廷修书各馆,亦借用典籍厅关防),以及对下级官员的考绩工作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。会同元年(938)改称南院大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回收、销毁废旧钞币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昏钞库改立,在大都分设东西二库,秩从八品。二十八年五月罢,各路昏钞令行省官监烧。后复置,增为烧钞四库,秩正八品,设达鲁花赤、大使、副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设常侍等官。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由兵部、练兵处有关机构改并。掌本部文牍收发、经费出入、各官差缺、各员功过并全部庶务,凡不属各司事项皆归管理。辖秘书、典章、庶务、收支四科。设左、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与镇兵将军等代旧四中郎将;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七班,与四中郎将并置。陈沿置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宣毅大将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隶户部。通掌户籍、度支、财赋、仓廪诸务。以主事二员管领司事,秩从七品。人选由举人试进。
见“两京诸市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