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榜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官名。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选三丞以上曾任知县人充任,掌纠绳百官,肃清纪纲。任职满二年除正任御史再供职二年即除三司或开封府判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一员,为市令之副职,掌判市事。官名,汉置,为市长、市令的副二长官,佐令、长行施职事。参看“市长”、“市令”条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秘书厅的长官,掌秘书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府置,为总统的幕僚长,综理府内事务,监督总统府所属职员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行枢密院官员,在右林牙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镇抚人民、稽察边防军旅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使居上京,秩正三品; 副使居东京,秩正四品。下设签安抚司事、签按察司事、知事兼安抚司事、知法等官。
官名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原为中书诸者令,属少府,有丞。成帝建始四年(前29) 更名中谒者令。又,《成帝纪》颜师古注引臣瓒曰:“汉初中人有中谒者令。孝武加中谒者令为中书谒者令,置仆射”。官名,秦置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多兼掌修国史等事,常以契丹人为之。官名。辽代设此官,为翰林院长官,掌天子文翰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翰林院》。
即“榜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