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役
宋朝职役名。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,有里正、户长掌催督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行保甲法,又置都保正、副保正、大保长、小保长。后以保正、保长取代耆长、户长。
宋职役的一种。乡役是乡里基层组织管理人员。北宋前期有里正与户长,掌催督租赋;耆长维持治安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后,基层人户按保、大保与都保编组,设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与副保正,后又以保长、保正取代户长和耆长。
宋朝职役名。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,有里正、户长掌催督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行保甲法,又置都保正、副保正、大保长、小保长。后以保正、保长取代耆长、户长。
宋职役的一种。乡役是乡里基层组织管理人员。北宋前期有里正与户长,掌催督租赋;耆长维持治安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后,基层人户按保、大保与都保编组,设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与副保正,后又以保长、保正取代户长和耆长。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驾部曹,“掌车舆、牛马厩牧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兵部,掌兵部帐籍,颁发武选告身。南宋因之。
将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殄寇郎将下,掌领兵作战,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宰相职衔。唐朝初年以中书、门下两省长官共知政事,皆为宰相,中书、门下省长官中书令、侍中皆为正三品官,太宗贞观十七年(643)令太子太保萧瑀、太子詹事李勣同知政事,号为同中书门下三品,意即同于中书令、侍
官名。见“登闻检院”。
官名。北宋中书门下属吏。五房各置三人,一人掌承受批凿圣语、定押敕草,一人掌点检书写熟状、呈押进入,一人掌对读、印押发放。初以吏人充任,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令吏部流内铨选用士人。其后,逐渐以市朝官充
令长丞尉指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四官。县满万户,即万户以上的县,置令,不够万户的县置长;县令、县长皆掌治其县。丞为令、长之副,佐令或长治其县。尉掌治安,主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出补令、长、丞
魏晋南北朝时期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。各郡、国皆置,由郡、国大中正推举任职于京师的籍贯为本郡的士族,经司徒府通过,即可兼任,罢免亦同。佐郡、国大中正评品本郡士族。属官有清定、访问等。其职掌沿革详见
见“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