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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有秩

官名,汉置,掌一乡人,主知民善恶,为役先后,及赋税多少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乡有三老、有秩、啬夫、游徼。三老掌教化;啬夫职听讼,收赋税;游徼徼循禁贼盗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乡置有秩、三老、游徼。本注曰:有秩,郡所署,秩百石,掌一乡人;其乡小者,县置啬夫一人。皆主知民善恶,为役先后,知民贫富,为赋多少,平其差品。”


乡吏名。秦汉时县以下的行政机构有乡,凡户口在五千人以上之乡置有秩,由郡派署•其秩百石;人口不足五千之乡置啬夫,由县派署,有秩与啬夫职掌相同,均掌听讼与收税。《后汉书·补注》说:“啬者,省也。夫,赋也。言消息百姓,均其役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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