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书吏

书吏

吏名。承办官府文书案牍之吏员。汉朝始见其称。《汉书·陈遵传》: “既至官,当遣从史西,召善书吏十人于前,治私书谢京师故人。遵凭几,口占书吏,且省官事。”南朝陈置于中书省,二百人,位主事之下。书吏不足,并取助书。北魏置于诸局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位书令史之下。唐朝于秘书省、殿中省六局、内侍省五局、东宫六局置,员额二至十数人不等。五代时藩镇亦设。宋朝设于御史台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定主推书吏十二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有六察书吏,南宋孝宗隆兴元年(1163)改为十一人,乾道六年(1170)改为九人。金朝主要设于按察司、安抚司,多以终场举人内选充,有女真书吏、汉人书吏之别。元朝主要设于按察司、转运司和检校所,多由岁贡儒吏、下第举子等充任。武宗时(1308—1311)规定南人不得任书吏。清朝为外吏四种 (书吏、永差、典吏、攒典)之一,即总督、巡抚、学政、各仓、各关监督所辖之吏。又可作为内外各级官署中之吏员(如经承、堂书、厅书、供事、司书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)之统称,以其掌文书案牍之事,故名。清制,五年役满可考职,一等晋从九品杂职,二等为未入流。后亦有以现任书吏升任七品知县者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命各部堂官督率司员,躬亲部务,裁汰书吏,其制遂废。


官府中掌承办文书的吏员。《汉书·陈遵传》:“既至官,当遣从史西,召善书吏十人于前,治私书谢京师故人。”清代在京各衙门、外省总督、巡抚、学政、及各仓各关监督之吏皆称书吏。书吏皆父子兄弟相传,熟于吏事成例。参看清代顾炎武《亭林文集·郡县论》、(乾隆)《清会典·吏部书吏》、(光绪)《清代典·吏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弘文馆

    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改原修文馆而置,隶门下省。掌详正图籍、教授生徒,参议朝廷制度沿革、礼仪轻重之事。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后以宰相兼领馆务,号馆主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避太子讳,改

  • 度嶂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拟历锋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班阶略有提高,改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
  • 十二团营

    军事编制。明天顺八年 (1464) 选三大营壮勇官军十二万,分立十二营。成化二年 (1466)罢,三年正式设置。分为四勇营、四武营、四威营。各营内又分为五军、三千、神机三营。命勋臣为总督,监以内臣。各

  • 宗职

    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。”杜预注: “嗣其祖宗之位职。”

  • 判虞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虞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
  • 小司玉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司玉下大夫”。

  • 右神威军将军

    官名。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次官,德宗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武军而置,二员,从三品,宪宗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
  • 城门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皇城十二门之禁令,即长安大城十二门的启闭出入,皆由其掌管,下设城门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
  • 革职责问

   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

  • 尚书主客郎

    即“主客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