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官,宗属寺次官。
北宋官库名。掌收受明、越、饶、定、青州等地瓷器、漆器以供支用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为监官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并入杂物库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收受明、越、饶、定、青州等地白瓷器及漆器以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置,掌洛阳苑囿园池之事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十五人,每镇十五人,每协二人,每标二人,每营六人(炮队五人),正七品,协军校充,奏补。掌文牍缮录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、协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殿内省尚药局置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沿置,员十人,正九品下,与司医同掌分疗众疾。宋初不置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改御药院医官置,隶尚药局。钦宗靖康元年(11
官名。即尚舍直长。官名。为隋唐时尚舍局的佐官。见“尚舍局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骁骑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光禄勋副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光禄寺少卿”。隋初置一员,正四品上,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