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五仓
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。掌谷物廪藏之事,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之用。
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。掌谷物廪藏之事,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之用。
唐制,除受四品以下,五品以上官称制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长等官。
泛指掌管监狱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奸邪之吏,乘其乱法,以成其威,狱官主断,生杀自恣。”
即“弘义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稷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清朝县丞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掌供给皇帝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,以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及内侍二人主管。后废。官库名。宋置,掌供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。设监官二人,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后罢废。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员额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祖乾德四年(966),以灭后蜀所得锦工数百人置内绫院,命常参官监领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,改为东、西绫锦院,掌织红锦绣,以供皇帝服饰之用。隶少府监,设东、西绫锦院使、副使为正、副长
明朝时称宫内有权势的太监,如司礼监秉笔太监、随堂太监,及各监、司、局掌印太监为大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