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军
春秋时军制。晋国原设上中下三军,后一度扩为五军,又扩为六军。参见“六军”。
春秋时军制。晋国原设上中下三军,后一度扩为五军,又扩为六军。参见“六军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。(1)为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的主官,见“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”。(2)为大理院详谳处的主官,见“详谳处”。
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有左右龙署,各置令及丞,掌御马及诸鞍乘。左龙署又有左龙局,右龙署又有右龙局,各置都尉。隋则并为龙厩一署。参见“龙厩署令丞”。
指唐代太常寺所属四院:1、天府院,藏符瑞和征伐他国所获宝物;2、御衣院,藏天子祭服;3、乐县院,藏六乐之器;4、神厨院,藏御廪及储器等。见《旧唐书·百官三·太常寺》。
魏晋以后,朝官称台官,在地方代表朝廷行尚书省等事的机构则称为行台;为征伐而设置,任职人的权位又特重的,则称大行台,北魏称尚书大行台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》。官署名。北魏置。见“行台”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庶侍下士”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七品,掌守护宫城殿位,兼龙门县令。其佐官同提举,正八品,兼仪鸾监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(一译作卜氏)充任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令以三年为一任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于应天府置司。十年,都水事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武备寺,秩从七品,掌制造箭矢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