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千营
明代神机营的附属机构。因都督谭光所进良马五千匹,建立五千营,置坐营内官、武臣各一人,下设四司,每司把司官各二人,掌操练亲军卫随驾护卫官军及火器使用。
明代神机营的附属机构。因都督谭光所进良马五千匹,建立五千营,置坐营内官、武臣各一人,下设四司,每司把司官各二人,掌操练亲军卫随驾护卫官军及火器使用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陕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设四科:
① 西周称执政大臣。《大盂鼎铭》: “若文王命二三正。”②正职。即一官之长。《周礼· 天官·大宰》: “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。”③乡官名。晋朝凡千户以上乡置一人。官名。1、长、长官。《尔
官名。御府长官,两汉秩六百石,任用宦者。三国、西晋、南朝亦置,用士人。参见“御府”。官名,汉置,为御府长官,西汉掌衣服、金钱、刀剑、玉器等珍玩之物;东汉掌使官婢做宫中衣服及补洗等事。秩六百石。有丞、织
官名,东汉和帝初置,位次于将军,领一方驻军,类似校尉,下属有司马,驻交州日南郡象林县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(十四年)五月丁未,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。”参看“将兵长史”条。
官名,明置,为翰林院官员。各掌专经讲义。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:“五经博士,初置五人,各掌专经讲义,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,不治院事。”官名。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,各掌专经讲解,秩正八品,员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要塞砲兵、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,要塞砲兵、工兵之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勘查建筑台垒,划分台垒区域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粮食储备及调节事项;农商工业的改良及保护事项,劳工行政事项,造林垦牧渔猎的保护及取缔事项,合作社及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事项,教育文化事项,育幼养老济贫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一人,从六品,后改称署正。掌供祭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。
档案名。清朝军机处之档册,专记皇帝特降之谕。清制,皇帝的命令,通称谕旨。然“谕”与“旨”亦有所别,凡因臣下奏请而发者称“旨”; 凡不因奏请而特降者称“谕”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副大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