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京兆尹公署

京兆尹公署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以北京为首都,初期首都行政长官仍沿清制置顺天府尹,惟将顺天府衙署改称顺天府尹公署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十月四日公布《京兆尹官制》,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,作为特别行政区域,相当于行省,行政机关改称京兆尹公署。民国初年的顺天府尹,其职权虽亦略同于省行政长官,但还要部分受到直隶省的约束,改为京兆尹后,始完全独立。京兆尹的职权有五:一、管理区内巡防队、警备队等;二、颁布地方单行章程;三、监督区内官吏;四、紧急处置;五、受特别委任监督区内的特种行政,如财政、司法行政等。顺天府尹公署内部设置内务、财政、教育、实业四科、各设科长一人。京兆尹公署亦设四科,因其时已设置财政分厅(民国六年四月改称财政厅),故将财政科改为总务科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前后另设政务厅,由政务厅长居间指挥各科。此外顺天府尹公署还设秘书一人,京兆尹公署则设文案处。此外,顺天府尹公署与京兆尹公署均置技正、技士若干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教坊司奉銮

    官名。为明代教坊司主官。《明史·职官三·教坊司》:“教坊司,奉銮一人,正九品;左右韶舞各一人、左右司乐各一人,并从九品;掌乐舞承应。”官名。明代教坊司的主官。见“教坊司”。

  • 秋官

    ①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简称。(2)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刑部改名。后代即沿用以称刑部或其首长。(3) 太平天国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以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冬

  • 殿内侍御中散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为任职于殿内的侍御中散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王仲兴)以父任早给事左右,太和(477—499)中殿内侍御中散、武骑侍郎、给事中。”参见“侍御中散”。

  • 掌察

    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察四方邦国之事。见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·掌察》。

  • 贡生

    明清入府、州、县学就读者称生员,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者称贡生。明清贡生名目不同:明朝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纳贡; 清朝有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; 均为正途出身。另有以捐纳获贡生者称例贡。明清科

  • 奏钞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左司置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奏钞。

  • 东门校尉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初袁绍置,掌邺城东门。见《后汉书·袁绍传下》。武官名,三国时袁尚之将审配以其兄子审荣任之,掌守邺东门,位低于将军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(曹)操出行围,配伏弩射

  • 编修敕令所

    官署名。简称敕令所。北宋仁宗时始命宰相提举编修敕令,神宗时复专置司局,以敕令所为名,仍以宰相提举。掌裒集诏旨,类编成书。参见“提举修敕令”。

  • 权将军

    官名。明崇祯十六年(1643)李自成农民军政府置,一品。正、副二人,以田见秀为正,刘宗敏为副,提督五营军事。入北京后,并以刘宗敏节制文官。

  • 内务部

    官署名,民国初置,直属大总统,国民政府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。参看“内政部”。官署名。清末置民政部,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为内务部,管理警察、卫生、宗教、礼俗、户口、田土、水利工程、善举公益及行政事务,监督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