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厅丞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南朝梁诸州置,流外三品勋位,职掌不详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秦汉军制,于将军下分部,以校尉主之。部分左、右者,即设左、右校尉,仅因事而设。东汉明帝永平八年(后65 ) 置度辽将军,领左右校尉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,遂为常置。灵帝所置西园八校尉之一亦称左
官名。“转运判官”之简称。宋朝始设,为转运使之佐官。初掌随军供办军需,太宗以后,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,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。后代沿置。金朝为都转运司 (中都路) 及转运司 (其余各路)
官署名的合称,即东织室和西织室的合称。东织室、西织室,又简称东织、西织,属少府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河平元年省东织,更名西织为织室 ”。其长官称令,属官有丞、令史等,掌织文绣及郊庙之服。又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国民政府。掌理关于选任政务官以外的政务官的惩戒事务。从国民政府委员中推定委员七至九人组织之,以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。每周开会一次,必要时由常务委员召集临时会议。
官名统称。南宋榷货务都茶场、杂买务杂卖场、文思院、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。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、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使新造棼昌勃苏”。鲍彪注: “楚官。 ”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