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畿警卫总司令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十月二十八日,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冯玉祥回师北京,派鹿锺麟为京畿警卫总司令。十一月三日,由摄政内阁任命;次日裁撤原设的京畿卫戍总司令。次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《京畿警卫总司令部暂行条例》,规定总司令直属临时执政, 暂辖二混成旅。司令部分置参谋、秘书、副官、军需、军法五处, 各以处长为主官。另有稽查员二十人,探访员一百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十月二十八日,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冯玉祥回师北京,派鹿锺麟为京畿警卫总司令。十一月三日,由摄政内阁任命;次日裁撤原设的京畿卫戍总司令。次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《京畿警卫总司令部暂行条例》,规定总司令直属临时执政, 暂辖二混成旅。司令部分置参谋、秘书、副官、军需、军法五处, 各以处长为主官。另有稽查员二十人,探访员一百人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横帐所属兵马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署名。元代于工部置右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兵、刑工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学官名。唐朝诸府、州、县均置,德宗建中元年 (780) 改名文学,掌以五经授诸生。宪宗元和 (806—819) 以后,中、下州不置。
官名。为元代秘书监的属官,掌辨验书画。
官制用语。指不由吏部正式任命,而由地方军政长官自行选用的官职。南北朝时,还常作为授予年老军人或平民的虚衔。《北齐书·废帝纪》: “诏九州军人年七十已上授以板职。”参见“板”。
治理民众。以牧人养畜,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。《管子·牧民》: “凡有地牧民者,务在四时,守在仓廪。”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金部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最高长官。额设一人,于火器营总统大臣内特简。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亦称中抚军大将军。专授予在京师任职的官员,班品较中抚将军高一阶。参见“中抚将军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侍正府的佐官,见“侍正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