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王护卫指挥使司
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,掌诸王府护卫。详见“王府护卫指挥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,掌诸王府护卫。详见“王府护卫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年,司隶校尉与诸州并置司马,掌军事,与长史同为州军府的上佐,其地位略次于长史。长史多带州治所的郡太守,司马也常带大郡太守。然在南北朝军事繁兴时期,守御重任,职在司马,长史反不重要,常有超越
即“噶布什贤喇依昂邦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南窑场的主官。见“大都四窑场提领”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中军都统所”。
即太子左监门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为左监门率府。
东宫侍从武官。南齐设。梁沿置,流外七班。职同“殿中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三国魏始置,或说隶左尚书,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。西晋因之,东晋康帝、穆帝以后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,仍隶左民尚书。北魏前期直隶尚书省,以虞曹尚书为长官,设虞曹令等。孝
官署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战国韩、赵等国置。主办冶铸的工官之长。韩国《四年郑令韩口戈铭》: “冶尹颇造。”官名。战国时韩国设置司寇,监督各库兵器制造。制造兵器的冶造作中有刑徒。冶尹是冶之长,“冶”是直接制造兵器的工人。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