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详“赃罚库”条。
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隶陇右牧。设帅都督及尉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后置左、右牧监各一员,以主其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,掌驼马。设令、丞。领左牝局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战国时魏国经过考选的步兵之称。据《荀子·议兵篇》记载,魏国当时考选步兵,须身穿“三属之甲”,手执“十二石之弩”,背负“箙矢五十个,置戈其上,冠䩜带剑”,带三日之粮,在半天内能跑完一百里路
官名。见“司仆寺”。
即“考功郎”。
即“总明学士”。《梁书·儒林·何佟之传》: “起家扬州从事,仍为总明馆学士。”参见“总明观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比唐朝尚书右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