仗身
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调露元年(公元679年)九月,职事官五品以上,准旧给仗身。……镇戍之官,以镇戍上中下为差,上镇将给仗身四人,中下镇将、上镇副各三人,中下镇副各二人,仓曹、兵曹、戍主副各一人”。开元中准钱发给,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。
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调露元年(公元679年)九月,职事官五品以上,准旧给仗身。……镇戍之官,以镇戍上中下为差,上镇将给仗身四人,中下镇将、上镇副各三人,中下镇副各二人,仓曹、兵曹、戍主副各一人”。开元中准钱发给,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。
二千石,本为俸禄级名,汉朝以谷为俸,其官级高低,以谷的石数为别。有时也指这一级俸禄的官。此处的二千石,指郡太守、郡尉及州的部分官员。墨绶,本意为黑色的印带,此处指六百石以上至二千石以下的官,这级官俸的
指明清时代的总督或巡抚。参看“封疆”条。
明制内阁大学士及吏部尚书等高级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者,称为奉特旨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怯薜”。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,见《汉书·郊祀志下》,掌管大祭祀时太牢等祭祀食品的供应。
官名。唐朝大都护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为大都护副贰。参见“大都护府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都护府(1)”。
官名。①唐朝中书省集贤院置,四人,正九品下,掌校理典籍、刊正错谬。宋属崇文院,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掌校勘书籍,备顾问。任期三年,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②隋朝太子
官署名。元中统初,世祖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,未立官署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始置翰林学士院。四年(公元1267年),改为翰林兼国史院。二十年(公元1283年)与集贤院合并,称翰林国史集贤院;二十二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亦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,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,并监察群臣过失,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。时亦称此为校曹、校官,因其与曹
清代知县幕宾名。掌理出纳钱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