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长丞尉
令长丞尉指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四官。县满万户,即万户以上的县,置令,不够万户的县置长;县令、县长皆掌治其县。丞为令、长之副,佐令或长治其县。尉掌治安,主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出补令、长、丞、尉。”
令长丞尉指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四官。县满万户,即万户以上的县,置令,不够万户的县置长;县令、县长皆掌治其县。丞为令、长之副,佐令或长治其县。尉掌治安,主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出补令、长、丞、尉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,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,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,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、要差勤务,设总理为主官,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。其下设统带官一人,帮带官一人,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,六、七品警官各六人,八、九品警官各八人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太常寺置,其下又设副礼直官,掌有关细务。流外官名,宋置于太常礼院,掌礼仪之事。礼直官自补副礼直官后,六经大礼,出西头供奉官。
学官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,掌教授五经。
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吴主传》:“权年十五,以为阳羡长。郡察孝廉,州举茂才,行奉义校尉。”
清朝的坛庙官,包括天坛、地坛、日坛、月坛、太庙等官员。其中天坛尉、地坛尉各八人,五品一人,六品七人,太庙尉十人,四品二人,五品八人;社稷坛尉五人,五品一人,六品四人,属太常寺;堂子尉八人,七品二人,八
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,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。
即“江淮行省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、每标各一人,正七品,协军校充,奏补。掌考查全协、全标号兵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协,掌管军号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游击率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