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大厩是汉代太仆所属设置较早的一个养马厩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天子(武帝)为伐胡故,盛养马,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。”大厩当是长安诸厩中最大的厩。除养马之外还畜养了其他兽类。大厩置令 秩六百石,
参见“右庶子”。官名。隋朝分庶子为左右。右庶子统典书坊。唐代置右庶子二人,正四品下,掌侍从、献纳、启奏;中舍人为之副贰。皇太子监国,下令书则画日,至春坊则庶子宣传,中舍人奉行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新
官署名。①宋朝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,掌役人及在京百司吏职考核之事。②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,掌通知吏部等处改降犯案命官官职之事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仓大使一人,掌王府仓储。下设副使一人,后裁革。
官名。即礼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礼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礼部郎中为司礼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礼部尚书》,参看“礼部郎中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明初詹事府所属左、右春坊长官。左、右春坊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太子上奏请、下启笺及讲读之事。景泰(1450—1456)时因与内阁大学士名容易混淆,乃不复置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置,为从四品贴职。参见“贴职”。官名,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年)置,位次于学士、直学士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敷文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亦作“扎萨克”。蒙古语音译,意为“藩封掌印”,即“一旗之长”。掌一旗之政令。清朝内、外藩蒙古及哈密、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。世袭者循例题请,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、台吉、塔布囊等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十人(第一、第二科各四人,编案处二人),奏补。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