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政
周朝考察地方官政绩的制度。《周礼·地官 ·乡大夫》: “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。”郑玄注:“会,计也。”
周朝考察地方官政绩的制度。《周礼·地官 ·乡大夫》: “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。”郑玄注:“会,计也。”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详覆之事,以刑部侍郎领之,下设郎中、员外郎佐理其事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二十六年(1156)复置,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。
1、较低级的官吏。《左传·哀公十五年》:“寡君使盖备使,吊君之下吏。”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:“大臣专权,下吏持势,朋党周比以弄其上。”2、郡县长官的下属官吏。《汉书·陈咸传》:“下吏畏之,豪强执服,令行
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督察众营。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:“更始大将军吕植将兵屯淇园,彭说降之,于是拜彭为刺奸大将军,使督察众营,授以常所持节,从平河北。”武官名。东汉置, 《职官分纪》引《东观汉记》说:“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乡士上士八人,中士十六人,旅下士三十二人。各掌国中其乡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王城及百里之内的近郊为乡,置乡法上士,正三命;乡法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各二人,从三品,为大将军副贰。唐朝沿置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初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中复置,
市长的佐助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市政府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,掌舟船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舟牧覆舟,五覆五反,乃告舟备于天子焉。”郑玄注:“舟牧,主舟之官也。”官名。掌管舟船的官员,《礼记·月令·季春之月》:“命舟牧覆舟。”注:“舟牧,主舟之官也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6)置,掌财政,设制国用使为长官,下设同知制国用使司事、制国用副使。七年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天子和后妃所乘车辆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典路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王及后之五路,辨其各物与其用说。若有大祭祀,则出路,赞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