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佐史

辅佐官员统称。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。如书佐、假佐之类。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月俸八斛。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,指从事中郎、仓曹掾、户曹属等等。隋朝则为州、郡、县低级官员泛称。


官名,汉置,为县官属吏,月俸八斛,掌文书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(县令、长)皆有丞、尉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为长吏。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是为少吏。”师古注说:“《汉官名秩簿》云斗食月俸十一斛,佐史月俸八斛。”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赐公卿以下至佐史钱布各有差。”其后,南朝齐为公府僚属的泛称;隋朝为州郡县低级官吏的泛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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