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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馆随员

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始设,按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三月二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官制》的规定,大使馆设随员二人,公使馆设随员一至二人,掌办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。国民党政府驻外使馆亦置随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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