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侍读

侍读

官名。北魏始置,侍从皇帝读经。西魏亦置为王公官属。北齐皇帝、北周太子、王公皆置。南朝齐置为诸王官属,梁太子、王侯俱置,均因人而设,不常置。唐朝于东宫置此官,无常员,为太子讲导经学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,十王宅引辞学工书者入教诸王,亦称侍读。宋以后定制,以学士、侍从有学术者充任,掌进读书史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正七品。时东宫官属亦置。明朝翰林院置,员二人,正六品,掌讲读经史。建文 (1399—1402) 改制后曾与侍讲、侍读等入文翰馆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,并特简侍读、侍讲等参预机务,谓之内阁。清沿明制。顺治元年 (1644)置于翰林院,掌撰著记载。十五年增至三人,俱汉员。康熙九年 (1670) 增满官三人。雍正三年 (1725) 升从五品。乾隆五十年 (1785) 定制满官二人,汉官三人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各增一人,升正五品。宣统元年 (1909) 再升从四品。清内阁亦置,顺治元年置满官十人,蒙古、汉军、汉各二人,秩正六品,掌校对。


官名。其职务是帮助皇帝读书或给皇帝讲学。宋和明清皆置侍读,也置侍读学士,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翰林学士院·翰林侍读学士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九品官人法

    魏晋南北朝任用官员的制度,其时门阀强盛,中央与地方的官员多由州郡中正所推荐的人员中选任,而中正品评人物分为九等,故称九品官人法,参见“九品中正制”。

  • 县长任用资格

   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《县长任用法》的规定,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,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,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:一、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;

  • 纳言

    官名。①亦作“内言”。相传舜时有此官,职掌承上启下,传宣上命,受纳奏言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命汝为纳言,夙夜出入朕命,惟信。”孔安国传:“纳言,喉舌之官也。听下言纳于上,受上言宣于下,必信也。”战国亦置

  • 半刺

    宋朝“通判”之别称。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,如长史、别驾、通判等。庚亮《答郭豫书》:“别驾旧与刺史别乘,其任居刺史之半。”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笺》十六《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》:“诸侯非弃掷,半刺已翱

  • 住俸

    官制用语。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,自开缺之日,停给俸银,称住俸。又,京官外出公务,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,本人在外另得俸饷,称“行俸”,亦名住俸。

  • 国论忽鲁勃极烈

    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,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,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,参议国政,统军作战。太宗改制,仍存此职。熙宗时废。

  • 威耀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与宁远将军同班,代旧宁朔将军,普通六年(525) 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三班,与宁远、明威、振远、电耀四

  • 海军部秘书官

    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,六员。掌监守部印,承办机密文牍、函电及不属各司处文件。

  • 礼俗司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礼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;五、褒扬节义,整饬风俗;六、保存古迹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次年礼俗

  • 灌谒者郎中

    官名,东汉置,即灌谒者,详“灌谒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