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保甲

保甲

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,分别设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副保正,每户两丁以上,一丁选充保丁。后改为五户一保,二十五户一大保,二百五十户一都保。保内行连坐法,以加强治安。为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,又行“上番”制度,由保正和保长率保丁分期赴县尉司和巡检司,出入巡警,教习武艺,以取代县尉司弓手与巡检司兵士。开封府界与河北、河东、陕西路保甲又实行“教阅”,即军训。哲宗以后,教阅逐渐废弛,保甲遂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。


(1) 宋代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,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,后改以五户为一保,二十五户为一大保,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,分别置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副保正。保内置保丁,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,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令附保,其中家资最厚、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。除禁兵器不得置外,其余弓箭等并许从便自置。保内实行连坐法,同保内有犯强盗、杀人、放火、强奸、掠人、传习妖教、造畜蛊毒,知而不告者,并依伍保法科罪。其居停强盗三人以上,经三日,同保内邻人不知情,亦得科失察之罪。为使保甲与正规军互相参用,实行“上番”制度,由都保正和保长率领保丁分期赴县尉司与巡检司,出入巡察,教习武艺,以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兵士。又对开封府界与河北、河东、陕西路保甲实行军事训练,当时称之为“教阅”,使其起到乡兵的作用。哲宗以后,保甲军事训练逐渐废弛,成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。(2) 清代的基层组织。清制每十户立一牌头,十牌立一甲头,十甲立一保长。每户给印牌,填写姓名、丁口,人员外出则注其所往,入则稽其所来,寺观客店亦照此办理。(3)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为严密统制城乡居民,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公布了《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施行保甲训令》及《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》,开始在湖北、河南、安徽三省建立保甲组织。依照《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》的规定,保甲的编组以户为单位,设户长;十户为甲,设甲长;十甲为保,设保长。此外,一乡一镇中住户过多,经编成二保以上者由各保合设保长联合办公处,设主任一人,书记一至二人。保甲组织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,以及各项强迫劳役、征抽壮丁的办法。于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以后在全国推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承乏

    出任官职者的谦辞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摄官承乏。”

  • 左右掖

    军营官署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(1424)于京营五军、神机二营分置。各设管掖官,称坐营,以勋臣充任,掌管左、右两掖军马,平日驻训,战时从征。

  • 后苑勾当官

    官名。宋置,属内侍省,无定员,以内侍充任。掌后苑苑囿、池沼管理以及树木种植,苑中台榭、殿阁的修饰,以备帝后游幸。

  • 乌里雅苏台理事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库伦理事官”。

  • 巴雅喇堆额真

    即“巴牙喇纛额真”。

  • 尚书房

    参见“上书房”。

  • 六押

    ① 官场用语。唐朝中书省置中书舍人六员,分押尚书省六曹,佐宰相判案,同署乃奏,唯枢密迁授不预,谓之六押。②官名别称。即中书舍人。

  • 智谋将帅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三年(公元735年)诏举,张重光等三人及第。

  • 骁骑府

    军事机关。唐武德五年,改左右骁骑卫为左右骁骑府,掌宫禁宿卫。其官有上将军、大将军、将军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十六卫·左右骁卫》注。

  • 军饷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军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