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炮总管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。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。若有警,得旨后则鸣炮。九门之炮闻声即应。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。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、领催、炮手等。
官名。清制,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,内九门也各设信炮五位。遇有警报,在得到皇帝谕旨后,白塔信炮先行鸣放,其他九门随即齐放。京城文武官兵闻炮须分区集合待命。设信炮总管一人,掌管信炮事务;其下有监守信炮官八人,领催四人,炮手八人,步军十六人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。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。若有警,得旨后则鸣炮。九门之炮闻声即应。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。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、领催、炮手等。
官名。清制,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,内九门也各设信炮五位。遇有警报,在得到皇帝谕旨后,白塔信炮先行鸣放,其他九门随即齐放。京城文武官兵闻炮须分区集合待命。设信炮总管一人,掌管信炮事务;其下有监守信炮官八人,领催四人,炮手八人,步军十六人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就谷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,为少府属官,掌太后府库珍藏宝物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长乐御府、中御府及都内、平准帑藏钱帛珠玉财物甚众,莽愈爱之。”注:“师古曰:(长乐)御府有令丞,少府属官也,掌珍物。中御府者,皇后之府藏也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许贤及第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三品中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二品。
监狱名。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,廷尉狱亦改称为大理寺狱。隋唐沿置,唐制大理寺狱拘禁诸司有罪者及左右金吾卫捕获人犯。宋初大理寺审核全国奏案而不从事审判,故废大理寺狱。元丰改制,复置大理寺狱,元祐中复罢,绍圣
即“小县伯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于都察院前加“行在”字,称行在都察院,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。正统中,去“行在”字,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,遂为定制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年(1369)置,掌河东(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蒲州镇)盐政。下辖三分司: 解盐东场、西场、中场。设都转运使一人,从三品,同知一人,从四品,副使一人,从五品,判官无定员,从六品,及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司州有门下督,见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一三《校官郎淳于道等残刻》;扬州亦有门下督,见《魏书·灵征志下》。职主州府兵卫。
文书名。向上级机构呈报的公文形式。《宋书·礼志二》:“云杜国解称国子檀和之所生亲王,求除太夫人。”《梁书·高祖三王·南康王绩传》:“主者有受货,洗改解书,长史王僧孺弗之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