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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职
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。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并序止俸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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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傅左辅

    官名,王莽置,为四辅之一,位上公,俸二千石,掌辅佐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以王舜为太傅左辅,甄丰为太阿右拂,甄邯为太保后承。又置四少,秩皆二千石。”“又按金匮,辅臣皆封拜。以太傅左辅、骠骑将军安阳侯王舜

  • 护卫府

    官署名。辽制北面御帐官中有北南二护卫府,掌北南二院护卫之事。分见“南护卫府”与“北护卫府”。

  • 分统

    武官名。湘军在统领之下的临时统兵官。见“湘军”。

  • 内署令

    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,秩第四品。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,参见“中署”。

  • 前廊学录

    宋朝太学职事名。即职事学录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
  • 掌乐郎

    官名。金朝教坊置,为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,秩从八品上。教坊阶官名。金置,秩从八品上。

  • 敕谕

    见“敕书”。

  • 山后五州都管司

    官署名。始置于辽圣宗统和四年(986),长官为五州都管。属南面边防官,为镇抚云、应等州而设。

  • 汉儿行宫副部署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
  • 典狱员

    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