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僧纲

僧纲

僧官名。掌管僧众。《西游记·第十二回》;“太宗喜道:朕赐你左僧纲,右僧纲,天下大阐都僧纲之职。”注:“僧纲,管理僧人的僧官,都僧纲,管理僧纲的总僧官。”《明史·职官三》:“僧,道録司掌天下僧道。在外府州县有僧纲、道纪等司。”清代府僧纲司有都僧纲,副都僧纲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玄鸟氏

    官名。少皞时置,掌二分,属历正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我高祖少皞,挚之立也,凤鸟适之,故纪于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凤鸟氏,历正也;玄鸟氏,司分者也。”注:“玄鸟,燕也。以春分来,秋分去。”疏:“此鸟春分

  • 所副

    官名。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,二人,正八品,为所正之贰,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。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。

  • 嘎厦

    官署名。清朝西藏政府衙署,隶于达赖,掌理全藏地方行政事宜。康熙六十年(1721)置,为噶伦之议事厅。设有大中译二人、卓尼尔三人,小中译三人办理文书交际之事。

  • 后宫谷帛内史

    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中置,佐后宫谷帛治职管理宫中用度,员二人,六品。

  • 珍羞署令

    见“珍羞令”。

  • 州司军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,秩均为从九品,佐长官掌军事。

  • 教育局

    民国置,为县、市教育行政机关。民国十一年改县劝学所为教育局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各市也相继设立。凡县、市的学校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体育场、公园等文化事业均归其管。设局长一人、督学及局员数人。

  • 高等审判厅厅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。见“高等审判厅”。

  • 右卫府

    见“右卫”① 。

  • 殿元

    状元的别称,为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一名。参见“状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