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水利局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北洋政府设置,属国务院,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。设总裁、副总裁各一人,视察二人,佥事二至六人,主事八至十二人;技正二至六人,技士十至十六人。局内分置四科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若干人。其分支机构有各地水利分局,各以局长一人为主官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北洋政府设置,属国务院,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。设总裁、副总裁各一人,视察二人,佥事二至六人,主事八至十二人;技正二至六人,技士十至十六人。局内分置四科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若干人。其分支机构有各地水利分局,各以局长一人为主官。
即缇骑,详“缇骑”条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占卖关内侯、虎贲、羽林、缇骑营士、五大夫钱各有差。”
官名。隋初为尚乘局的主官,炀帝时改称奉御。宋复为尚乘局的主官,位在奉御上,见“尚乘局”。
见“议曹从事”。官名,即“议曹从事,”详此条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隋置左右宗卫率府,各掌以宗人侍卫太子。以左右宗卫率为主官,其下设官如左右卫率府,加置行参军二人,而无直閤、直寝、直斋、直后等员。唐初沿置,龙朔二年(公元66 2年)改为左右司御卫,咸亨元
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五千零二十九人,将作监置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,为短期上番的工匠。
唐宋户部、刑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郎中。
官名。隋朝诸州掌祆教事务官,雍州视从七品,诸州二百户以上所置视从九品。
官署名。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僧人。设都纲、副都纲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,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。清沿其制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,其长官称所长。如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,即以所长为长官。详见“看守所所长”等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负责女直 (即女真) 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 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 (1494) 改隶太常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