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旗俸饷处
官署名。又称俸饷处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置,设郎中领其事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以上均无定员,为满官缺,由本部堂官酌派。唯有经承八人(每旗一人)为定制。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,管理八旗户籍档案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置,掌八旗官兵俸饷及其赏恤,并管八旗户籍档册。置满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,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酌委。另有额定经承八人,每旗一人。
官署名。又称俸饷处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置,设郎中领其事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以上均无定员,为满官缺,由本部堂官酌派。唯有经承八人(每旗一人)为定制。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,管理八旗户籍档案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置,掌八旗官兵俸饷及其赏恤,并管八旗户籍档册。置满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,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酌委。另有额定经承八人,每旗一人。
低级武官称弁,类似今天班排长。
军官名,指偏将、裨将,与“大将”相对而言。《史记·郦商传》:“凡别破军三,降定郡六,县七十三,得丞相、守相、大将各一人,小将二人,二千石已(以)下至六百石十九人。”
见“唱名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。雍正七年(1729)置,设满洲掌印司员一人,满、汉主稿司员各四人,皆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。下设经承六人。掌估各项工程应用物料之数。在京千两以下兴作,由堂官交办,
官名。清置,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。见“高等审判厅”。
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。归附人的名望及所立功勋较小者,初来时享受此待遇,以后再酌情安排官职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 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职如民部尚书,正四品,兼掌礼部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右卫坊,侍卫东宫,由太子内直备身正、副都督统领。八品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官员依照流品循序升迁之例。凡内外官入月选升班者,或以开列具题,或以论俸引见,或以请旨,或以保题,或以推升、或以保送升授新职,皆称升用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改内衣库使置,东班诸司使之一,无职掌,仅为迁转之阶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废。辽朝内侍省尚衣库置为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