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吏
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。担任管理仓场、库务、馆驿、津渡、纲运、牢狱等具体事务者,通常称为公人,有衙前、专副、库子、秤子、拣子、掐子、所由、拦头、狱子、杖直等名目。担任狱讼、帐目、遣发、书写等文职者,通常称为吏人,有都孔目官、押司官、帖司等名目。
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。担任管理仓场、库务、馆驿、津渡、纲运、牢狱等具体事务者,通常称为公人,有衙前、专副、库子、秤子、拣子、掐子、所由、拦头、狱子、杖直等名目。担任狱讼、帐目、遣发、书写等文职者,通常称为吏人,有都孔目官、押司官、帖司等名目。
僧官名。清朝喇嘛教司教官。京师雍和宫、承德普宁寺均设,称总堪布,位于呼图克图之下。亦有派往伊犁之掌教堪布、派往四川懋功广法寺之堪布各一人。又,西藏达赖喇嘛及班禅喇嘛之高级侍从亦称堪布,负责监督各僧官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见“左右宗卫率府”。
官名。清初特设辅佐皇帝之职官。崇德八年(1643) 八月皇太极死,子福临嗣位,年仅六岁,遂以郑亲王济尔哈朗、睿亲王多尔衮辅政,称辅政王。顺治元年(1644) 十月福临在北京即位,加封多尔衮为“叔父摄政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官名。清朝为巡察地方,劝谕化导风俗而特设之官。雍正四年(1726),查嗣庭、汪景祺以文字获罪,世宗谓浙江士子浇漓,乃停其乡试,并设观风整俗使。后,福建、广东、湖南等省亦设,均属临时性设置,事毕则解。
官名。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又称“提调官”。明制,顺天、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,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,会试则以京官用之。俱设一员。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,封闭内外门户,凡送卷、供应物料、弥封、誉录等事
即“固山昂邦”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皇帝近侍亲信。间有左、右之分,多以他官兼领。北齐时门下省领左、右局,置左、右四人,从五品。隋唐五代亦置。一为殿中省所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所置,无定员,秩正七品上,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爟下士二人, 掌理用火的政令,国中有失火的或擅自焚烧野草的,要加以刑罚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火中士,正二命;司火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兵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郑成功设。参见“正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