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皂
见“都史”。
见“都史”。
官名。简称贵州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增至四人,满洲三人,
官名,指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和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古有太傅少傅,汉朝沿置,总领东宫官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西晋末年始置六傅,通省尚书事,亦通阅詹事文书等。北魏、北齐、隋、唐皆置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
春秋时军队编制单位。据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杜预注引《司马法》,九乘为一小偏,十乘为一大偏,两偏为一两。又《左传·桓公五年》注引《司马法》文,又说二十五乘为偏。故偏实际上有九乘、十五乘、二十五乘三种编制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八则治理都鄙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都则,中士一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庶子四人,徒八十人”。郑玄注: “都则,主都家之八则者也。”贾公彦疏:“郑(玄)知主
官名。北周临时设置的最高统兵官,统一道或数道行军总管,兵停则罢,多以亲王或重臣为之。隋朝、唐朝前期用兵,亦多沿置。武官名。北周设置,为行军出师时军队的统率官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稽胡传》:“建德六年(公
官署名。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,包括都司。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、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,并赐给敕书印记。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。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,称都
经济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经济部设置,专司民营工矿资金的筹措协助,工矿材料的供需调剂管制及工矿物资的运销分配。以处长为本处主官。
官名,也称中太仆。汉置,掌太后车马,主驭,秩二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:“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,不常置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大长秋》:“帝祖母称长信宫,故有长信少府、长乐少府,位在长秋上,及职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为都察院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十七年升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御史大夫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改宣德郎置,为从八品文臣寄禄阶官。官名。宋政和四年改宣德郎为宣教郎,文散官,正七品。参看宋代王栐《燕翼贻谋录·说郛九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