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文署典簿
官名。见“兴文署”。
官名。见“兴文署”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八内内侍省、内侍省置。隶入内内侍省者,包括北班内品、后苑散内品、后苑勾当事内品、后苑内品、把门内品、入内内品、贴祗候内品、祗候小内品、祗候内品、祗候高班内品、祗候高品、祗候殿头十二阶。隶
即“著作佐郎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暴乱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暴氏,下士六人,史三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禁庶民之乱暴力正者,挢诬犯禁者,作言语而不信者,以告而诛之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
官名。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由奉常改名。一说西汉初已有此名,惠帝时改为奉常,景帝时复旧。秩中二千石,位列九卿之首,官居清要,职务繁重,多由列侯充任。主管祭祀社稷、宗庙和朝会、丧葬礼仪,管理皇帝陵
官名。宋置,见“知开封县事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掌都城殿阁营建修缮,隶大都修内司,设提领七员,管勾三员。官署名。元世祖忽必烈中统二年置,掌殿阁营缮(修建)。其官有提领、管勾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大都留守司·修内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庖人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其下设典庖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庖人”。
官名。即吏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侍郎”条。
官名。见“军司马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