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科都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兵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。明清兵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,汉王莽置,六经祭酒各一人,各掌教授本经。六经为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礼》《乐》、《春秋》。《后汉书·邓张徐张胡列传·徐防传》:“(徐防)祖父宣,为讲学大夫,以《易》教授王莽。”注:“王莽置六
官署名。民国时,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,为法院的第二级,旧称高等审判厅。审理内乱、外患、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,为三级法院中
见“钤辖”。官名,金朝置,从四品,掌管辖军人和防卫警捕。属钤辖司,位在钤辖下,都将上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兵部长官,职掌同兵部尚书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拟佽飞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拟飙勇将军等号。
女官名。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,设于东、西、南、北、翼、燕诸王府。东、西殿内贵使职同检点,南北殿内贵使职同指挥,翼第内贵使职同将军,燕第内贵使职同总制。建都天京初期豫王秦日纲尚未结婚,故豫第不置内贵使
官名。金置,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,秩均为从九品,佐长官掌军事。
战国秦国称主管某事的官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城旦为安事而益其食,以犯令律论吏主者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,隶江南行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太仓署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