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兵马司

兵马司

官署名。金设在总管府、节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,秩正五品。下设副都指挥使、指挥使、军使等官及军典、营典、司吏、译人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元设于大都、上都,掌都城治安,秩正四品。顺帝时,又在大名、东平、济南、徐州、沂州、济宁置兵马司,维持地方治安。明初沿置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,改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兵马指挥司,简称五城兵马司。设指挥一人,副指挥三人,吏目一人。永乐二年 (1404)又置北京兵马指挥司。分区掌管京城内外巡捕治安,街道沟渠疏理及囚犯、火禁等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于北京沿置,五城皆置司,每司又分二坊。其设官、职掌皆与明同。十年,定由五城察院之御史督其事。


官署名。主管京城警备治安的机关。始建于元朝,元世祖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,属大都路,至元二十九年设指挥使等官;南北城各置司。明设五城兵马司,每城各设正副指挥,掌管京城之巡捕盗贼、囚犯、火禁、疏理街道沟渠等事;虽名为兵马司,实际毫无兵权。清朝沿袭明制,到清朝末年废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兵马司》、《元史·百官八·添设兵马司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驾郎中

    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驾部郎中为司驾郎中,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
  • 荆湖行省

    见“荆湖等路行枢密院”。

  • 左都水长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属左冯翊,掌水利事务。官名,汉置,属左冯翊,掌池沼灌溉,保护河渠等。有丞一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
  • 守阙进勇副尉

   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 (1135) 改效用公据置,位摄进勇副尉下、守阙进武副尉上。

  • 持节尉

    官名。战国魏置。持符节的使臣。《战国策·魏策四》:“魏攻管而不下。安陵人缩高,其子为管守。信陵君使人谓安陵君曰:‘君其遣缩高,吾将仕之五大夫,使为持节尉。’”武官名。战国时魏置,见《战国策·魏策四》。

  • 三左三右

    西周时期辅佑天子执政的六位大臣。一说即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分立于周天子左右。《小盂鼎铭》: “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,昧爽,三左三右、多君入服酒。明,王格周庙。”另一说认为三左为司土、司马

  • 刀剑备身副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佐刀剑备身正都督统领刀剑备身五职、刀剑备身等,负责侍卫皇帝左右。从五品上。

  • 司礼太常伯

    官名。即礼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礼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礼部尚书为司礼太常伯,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礼部尚书》,参看“礼部尚书”条。

  • 司农寺卿

    官名。即“司农卿”。官名。汉有大司农,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司农卿,北齐称司农寺卿,为司农寺的长官,历代沿置。唐制司务寺卿一人,从三品上,总领本寺所属诸监与诸司,监督出纳。明代废。

  • 特进

    初为对大臣的优待名义。西汉末始置,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。东汉因之。加此者朝会时班次可进至三公下 (一说车骑将军下) ,得自辟僚局,车服吏卒等待遇仍从本官。退免大臣加此者仍得参与大政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