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制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直属于参谋总长, 掌管全军纪律、财务等的监察事项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海关海事部灯塔科洋员,其地位次于船主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宋初置,见“虞部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闾师中士二人,掌理土地赋役等事。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赋上士,正三命;司赋中士,正二命。《隋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司赋掌功赋之政令。凡人自十八以至六十有四,与轻癃(指半身不遂
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沿之。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 “兴和(539—542)初,(平阳太守封子绘)自郡征补大行台吏部郎中。”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互称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名。北周设置,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:“相府司录,总录一府之事。”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,即有相府司录,北周沿置。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,见《隋书·高颎传》:“高祖得政,引为相府司录,委以心膂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财用,以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之。
爵名。北齐置。专授给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。从五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封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