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 治理政务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百官御事”。②官名。西周置。侍御小臣。《竞簋铭》: “伯屖父蔑御史(事)竞历,赏金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顾命》: “乃同召太保奭”,“师氏、虎臣、百尹、御事。”泛指治事官
官署名。宋哲宗绍圣二年改图画院为图画局,为宫廷绘画官署,掌宫廷绘画事。详见“图画院”条。
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太子庙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,掌洒扫开阖之节,四时享祭。官名。唐朝等置,从八品上,掌洒扫开阖之节及祭祀等。其属官有丞、录事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诸太子庙》。
即“吏部郎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,自受处分之日起,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。
官名合称。① 前凉张骏置。《晋书·张骏传》云张骏“赦其境内,置左、右、前、后四率官”。② 即“东宫四率”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,掌助理本府公事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始置。其后,凡馆阁之久次者,必选直龙图阁,作为擢待制之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省郎、寺监长贰补外或领监司帅臣,则除此职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收纳皮革、筋角以供作坊使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军器监。宋军器监所属机构。掌收皮革、筋角,以供作坊制造军器等物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管理县地方的收入、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以来逐渐成立,但并不普遍,局内一般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董事二人,会计、书记各一人。惟民国七、八年(公元1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