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官
太平天国官类名。为杂职官的一种,典即典守主管之意,典官种类繁多,依服务的对象分,可别为三类:一类是专为天王、诸王、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服务的,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;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,称为天朝典官,其机关称为衙;一类是军中典官,办理各军事务。依工作的性质分,亦可别为三类,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、保管、收发工作的;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;一类是办理文书、医药和其他政务的。
太平天国官类名。为杂职官的一种,典即典守主管之意,典官种类繁多,依服务的对象分,可别为三类:一类是专为天王、诸王、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服务的,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;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,称为天朝典官,其机关称为衙;一类是军中典官,办理各军事务。依工作的性质分,亦可别为三类,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、保管、收发工作的;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;一类是办理文书、医药和其他政务的。
同“时见”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时会,以发四方之禁。”郑玄注:“时会即时见也,无常期。”参见“时见”。
官名。汉时匈奴有此官,为异姓大臣中最高官职。骨都,为骨都侯的省略。南朝梁刘孝威《结客少年场行》:“正蒙都护接,何由惮险途。千金募少年,一麾擒骨都。”参看“骨都侯”条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置于行在,掌出卖钞引,以榷货务监官通管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以陈训为之,使主风角占候。见《晋书·艺术·陈训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风角占候。《晋书·卷九十五·艺术传·陈训》:“少好秘学,天文算历阴阳占候无不毕综,尤善风角。孙皓以为奉禁都
官名,为“五兵尚书”的省称。魏置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详“五兵尚书”条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
监狱名。宋置,属府院,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。
官制用语。唐宋时宰相于宣政殿奏对退班后,待制官、御史台左右巡官等皆得引对,以其次于宰相之后而得对奏于皇帝,故谓次对。
将作使者,即负责将作事务的使臣。《后汉书·东平宪王苍传》:“苍还国,疾病……明年正月薨……遣大鸿胪持节,五官中郎将副监丧,及将作使者凡六人。”将作,既是官名,也是官署名,掌修建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等
即“云都赤”。
宋朝贡举考试名。简称“类试”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,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,每十四人取一。绍兴五年(1135),恢复省试,唯四川仍行类试。七年,由宣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