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服正
官名。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,一人,正六品,掌王府冠服之事。后罢。
官名。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,一人,正六品,掌王府冠服之事。后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。各掌其分省刑名,量其繁简,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司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司门郎而置,为尚书省刑部司门司长官,置一员,正五品上,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道路遗失之物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为司关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为司门郎中。北宋
官名。隋朝太子左宗卫长官,置一人,正四品上,掌以宗人侍卫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太子左武侍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又改为太子左宗卫率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太子左司御卫率,中宗神龙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毅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设。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(今河北滦县南)屯田事。隶大司农司。秩从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昌国、济民、丰赡三署,各置署令、署丞一员。官署名
官名。北宋初,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,后仅表示官阶,另设判兵部事,以朝官或两制充任,主管兵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即太子典膳郎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典膳局”。
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,相对于“京吏”而言。清制,外吏有四: 书吏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。地方官吏,与京吏相对而言。清代袁枚《小仓山房诗集·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》:“生本粗才甘外吏,去犹忍泪为诸公。”此指地
官名。明代漕粮北运,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。清仿明制,于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八省设卫、所,卫置守备,所置千总,分统运军领运漕粮。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,罢其杂徭,专司领运。旋改
官名。西晋末镇东大将军府僚属,贼曹长官。东晋沿置。贼曹一分为三后,亦为城局贼曹、长流贼曹、刑狱贼曹参军之省称。参见“贼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贼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