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观吏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名。①宋朝国史院、实录院属官,掌编修国史、实录。②宋朝枢密院属官。仁宗庆历四年(1044)始置,掌编修例册。神宗时,令编修《经武要略》。南宋沿置一人,或以枢密院别官兼任,正八品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祠祭画日休假令、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,给剃度受戒文牒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祠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分隶于各处办事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铁道部所属大学。前身最早为南洋公学,光绪二十二年(公元1896年)创办于上海。北洋政府时期先称南洋大学,后称上海工业专门学校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与唐山工业专门学校、北京邮电学校、交通传习所合并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慕容白曜传》:“太和(477—499)初,(慕容契)以名家子擢为中散,迁宰官中散。”掌供御膳,位在宰官令之下。
朝廷五种官职与六种府库合称。传统说法为殷朝制度。《墨子·节葬下》:“五官六府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; 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用司马光言,以比部之事归户部,设凭由、理欠、勾覆等案掌之。三年罢,其事复归比部。
官名。北宋英宗治平四年(1067)置,充侍从以备顾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为从三品贴职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朝置。位在学士下待制上。直学士为荣誉虚衔,但有此虚衔,可享受超官阶优待。学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遂大夫下大夫掌本遂事务,正三命。下设遂正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