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秦、汉、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皆置导官令,掌采择加工宫廷御用粮食。北齐于司农寺下置署,以令、丞掌其事,辖有御细部、曲面部、典库部等仓督员吏。隋、唐沿置,其官有令、丞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
官名。三国蜀后主置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 “景耀二年(259)复增置右骠骑将军。”参见“骠骑将军”。将军名号,三国蜀后主置,掌帅军作战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景耀二年复增置右骠骑将军。”
也写作“掖廷”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中作“掖廷”,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中作“掖庭”。详“掖廷”条。
①东晋孝武帝时会稽王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并录尚书事,掌国政,道子府称东府。见《晋书·会稽文孝王道子传》。②宋朝中书门下 (政事堂) 别称。参见“二府”。
授与爵位。古代授给爵位时,要举行一定的仪式,这种封授仪式,称为拜爵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于是募民能输及转粟于边者拜爵,爵至大庶长。”
汉朝亭长的旧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亭长》:“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本注曰:亭长,主求捕盗贼。”注:“《风俗通》曰:亭吏旧名负弩,改为长,或谓亭父。”
郡马别称。
(1)宿卫官。汉制,少府、光禄勋、执金吾、卫尉四官,各领其属以掌宿卫,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,不须移送廷尉。(2)诸公府。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,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,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。如辞曹主
官名。汉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都官从事,察中都官。西晋置都部从事,职如都官从事。东晋与南朝的扬州刺史,其职如西晋的司隶校尉,亦置扬州都部从事。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说:“晋世,京邑二岸,扬州旧置都部从事,分掌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引进副使置,从七品。官名。宋置,详“中侍郎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