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周封爵食邑制度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“保定元年(561),(炽)进封邓国公,邑一万户,别食资阳县一千户,收其租赋。”其邑一万户是空有名义的虚封,能实际收到租赋的是别食之一千户。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(579)置。东京夏官府吏部次官,佐吏部下大夫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东京吏部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、钱财、差役,泰殿前都点检司。置提点、正副监、丞、直长等职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。其官有提点,正五品。监,从五品。副监,从六品。丞,从七品
官名。(1)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其主管官若身份特高,称为督办。(2) 北洋政府设置,一为省军政长官,即“军务善后督办”或“督办军务善后”的简称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陆续由督军改
春秋齐国宫内女官之号。《管子·戒》:“中妇诸子谓宫人”。戴望注: “中妇诸子,内官之号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张茂时阴鉴曾任之,统兵,管理羌族事务,驻桑壁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辎重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辎重队操法,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、马匹、械器,考察所属学堂
官署名。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。成祖时分原锦衣卫镇抚司为南、北二司,北司专掌诏狱。宪宗成化 (1465—1487) 间始置北镇抚司印,狱成专达皇帝,不须通过锦衣卫官,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。
汉军勇士名。指经过选择挑出的精勇而闻命前奔的勇士。《后汉书·宋均传》:“后为谒者,会武陵蛮反,围武威将军刘尚,诏使均乘传发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典客馆令副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