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

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
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一人,承厅丞指挥,总理本处事务。处内分设两科:第一科,掌刑警事宜;第二科,掌警法事宜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子陵令丞

    官名。唐宗正寺所属有诸太子陵,令各一人,从八品下,掌守太子之陵。丞各一人,从九品下,所属有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陵户。

  • 廷尉监

    官名。秦置,西汉分置左、右监,隶廷尉。秩千石,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。执行具体逮捕任务,亦参议案例、律条,审理疑狱。与正、平通署公牍,互相监督。东汉唯置右监,秩六百石。魏晋南北朝去“右”字,置一员

  • 佐领下缺

    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,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。

  • 医工长

    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主管王宫医药的官吏。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 “旦得书,以符玺属医工长。”颜师古注: “医工长,王宫之主医者也。”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所载王国官中有医工长。本注曰: “主医药。”官名,汉置

  • 水曹掾

    官名。汉、魏、晋皆置,主水曹,职掌水利。官名,东汉置,为郡县的佐官,掌管河流水道津梁等水利工程的修建。也简称水曹。魏、晋也沿置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
  • 弹纠

    官制用语。也称纠弹,即由某些专司监察的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违法、失职行为进行纠察、奏劾。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,“州司不敢弹纠,傅相不能匡辅。”《北齐书·唐邕传》:“其未经府寺陈诉,越览词牒,条数甚多,俱为宪

  • 奋武尉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新置散职八尉之一,从六品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六品。

  • 右校

    ①官名。亦称邦右校。战国赵置,主管兵器铸造。②官署名。详见“右校令”、“右校署”。1、官名,又名邦右校,战国赵置,掌制造兵器。见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。2、官署名,秦置,汉因之。初置前后左右中五校,后仅置

  • 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

    见“武备院兼管大臣”。

  • 判大睦亲事

    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1206)由判大宗正事改名,大睦亲府长官,从一品,置一员。官名。金初设大宗正府,泰和六年改称大睦亲府,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。其长官称判大睦亲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