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调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、在外道府以下皆有调缺。凡调补,皆由本衙门主官将此处之实任官,经具题请旨改作彼处同品级之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太平天国官类名,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。见“典官”。
州属官名。北魏时州有医药吏,掌医药事务。北周于雍州置大呼药,正六命;小呼药,六命。位在司录与别驾之间。诸州亦置呼药,正八命州呼药,五命;八命州呼药,正四命;正七命州呼药,四命;七命州呼药,正三命;正六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罪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京察、外察之外的考察,凡执政者欲对官吏有所驱除时则行。万历十三年(1585)废。
官名。新莽天凤四年 (后17)置执法左右刺奸,选用能吏等分督六尉、六队郡,职如西汉刺史。官名,为执法左右刺奸的省称。王莽置执法左右刺奸,“选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、六队,如汉刺史。”(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下
官名统称。即盐铁副使、度支副使、户部副使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始置,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,分领三部之事。后或省或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盐铁副使、度支副使与户部副使的总称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罟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