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府令
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府局长官,皆置二员,正八品下,掌中藏宝货,给纳名数。
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府局长官,皆置二员,正八品下,掌中藏宝货,给纳名数。
对太子及皇子王的尊称。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又即位以来,十有余年,圣嗣未立,群下继望。”
外出求官;做官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长卿久宦游不遂。”
东宫警卫机构。唐置,见“左右虞候府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之一。初置年代不详。原隶辽阳行省,文宗天历二年(1329),划归大都督府,列入侍卫亲军系统。至顺元年(1330),改为东路钦察军万户府。顺帝至正七年(1347),复置元帅府,仍隶辽阳行
官名。见“内史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合称。一说即“三长”之别称。一说指族正、闾正、比正,与三长职权相似,设于畿内,设于畿外的则称三长。参见《魏书·太武五王列传》、《李冲传》。
官名。西域车师前国等置,员一人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。都尉与校尉为同级军官,位在将军下,掌领兵镇守或宿卫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前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都尉、归汉都尉、车师君
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除府字。
① 或称“明律令”,即通晓法律。汉朝选举科目。时诏令察举人才,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,即为明法之始。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、监察有关的职务,如御史、御史中丞。唐、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。唐试律七条、令三条,全
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