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法官
官名。民国置,掌管审判犯罪军人。
陆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陆军师司令部和巡阅使署等机关,掌执行军法。
官名。民国置,掌管审判犯罪军人。
陆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陆军师司令部和巡阅使署等机关,掌执行军法。
清朝低级官员冠饰。用鹖鸟翎制成,赏给有功者,插于冠后,以示荣耀。初,受赏者皆出特恩,后赏赐渐滥,亦可以捐纳得之。
①官名。隋朝始设,为殿内省尚乘局属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。唐朝沿置于殿中省尚乘局。初为二人,玄宗开元二十三年(735) 减一人。正九品下。掌六闲之藁秸、鞍辔出纳。后代多不设。清朝置,为户部、刑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孙权置。南朝梁沿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罢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长官,设一人,正五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正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之最高长官。又称“内阁总理大臣”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,一人,特简。为国务大臣领袖。掌辅弼皇帝,总理政务。得主持阁议,发布阁令,九月,据《宪法信条》改由资政院公举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推官之事,与判官同助理本府公事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二人,隶国子寺,从九品,掌书学教授之事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初置废不定,高宗龙朔二年(662)定置二人,从九品下,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。宋初不置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国子监创
官名。夏代设置,掌为王养蛇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陶唐氏既衰,其后有刘累,学扰龙于豢龙氏,以事孔甲,能饮食之,赐氏曰御龙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侯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宫廷女官名。东汉始置,并无爵秩,岁时赏赐充给而已。隋炀帝置三十七人,正七品,为御女之属。唐置二十七人,正八品,位在御女之下。宋、金沿置。金为正八品内命妇。女御称号。东汉置,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及光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