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用文官

军用文官

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候补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。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,在吏部候选。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,每月掣签一次,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。出钱请免抽签,指定某处候补者,称指省或指分。清制,设有补授实缺的官员,

  • 国舅拔里少父帐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帐官中的大国舅司,掌国舅拔里少父帐兵马之事。

  • 中台侍御奏案女史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选人士。四品。

  • 大司马大将军

    官名,汉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大将军,掌武事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孝宜霍皇后,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光女也。”到东汉,世祖以吴汉为大司马将军,主武事,掌征伐背叛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

  • 内厩令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韩均传》:“均弟天生,为内厩令”。管理宫廷用马。

  • 军巡院狱

    监狱名。宋代置于东京开封府、西京河南府、南京应天府、北京大名府。哲宗时规定:开封府狱与左右军巡院狱只拘押所属范围内的案犯,不许互勘及地方探报,以革除互送嫌仇之弊。如属徒以上罪犯,则分别移送御史台狱。

  • 永巷署

    宫中官署名,汉少府、詹事、大长秋属下皆有此官,掌宫女及后宫事务,有监狱。参看“永巷”条。

  • 司法警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罪犯搜索、逮捕、解送、罪证搜索检查,稽核违警罪处分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
  • 威烈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烈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同签大宗正事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副长官,正三品,位在“判大宗正事”、“同判大宗正事”之下而在大宗正丞之上。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,泰和六年改称同签大睦亲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官名。金置,